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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3 11:15:49  点击次数:  来源:


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3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3年全省计划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40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02311日前取得),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1231日后出生)。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1.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要合并装订成册(原件4份),另单独报送申报书10份;

2.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2)用A3打印,《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用A4打印,各交1份。电子版由推荐渠道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书(附件1)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二)附件材料包括(原件扫描上传)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8.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9.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10.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1.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未涉及保密信息也应提供相关证明;

12.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四、工作安排

请科研秘书2023915上午12点前将合并装订成册的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原件4(其中一份盖院部公章)申报书10;《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各1报送至科技处203。同时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fhhsykw@163.com

联系电话:23658049

2023913

附件12023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x

附件22023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x